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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技师学院关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

作者: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1-12-25 16:55:14    阅读:607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36号文件与《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核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19〕381号文件规定,现就我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院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申请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工种的中级以下(含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时,免收培训费。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申请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工种的中级以下(含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时,免收理论考试费。

2.执行期限内,国家相关部门若调整考务费收费标准,我校按国家相关部门调整的考务费收费标准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漳州技师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