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要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点你get到了吗?

20181月24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此次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年反腐与基层治理一道明确的主题

旨在: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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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有小伙伴注意到了,
此前,我国已经开展了10多年的

“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而现在却变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

一字之变有何深意?

且听小编细细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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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中青网)

那么“扫黑除恶”扫的什么是“黑”,

除的什么是“恶”呢?

别急,小编为您细细解答——

 

黑势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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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2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解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黑”护商,以“商”养黑)。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内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秩序以及百姓生活,造成一定的社会恐惧感。 

恶势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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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势力”是指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一定区域内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犯罪组织。根据法学家的解释,“恶势力”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几个特征:

1、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人数较多(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有相对明确的组织者或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一般为5起或5起以上)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暴力性。

3、严重扰乱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4、一般无合法经济来源,经济实力较弱,没有大的经济实体,保护伞和关系网不明确,或层次较低。

扫黑除恶打击的重点是什么?

这次全国统一集中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对象,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这三年的工作重点分别是什么?

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发现黑恶势力,应如何举报?

人民群众向政法机关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和方式进行:一是拨打政法机关向社会公开的举报电话及邮箱进行举报;二是通过政法便民服务平台进行举报;三是通过信件或当面向政法机关及扫黑除恶办公室当面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