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技工院校毕业生符合条件可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00元

    近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17〕25号),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00元。

补贴对象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愿望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重复享受。

3月17日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向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申请。